一、不許違反規(guī)定接受他人現(xiàn)金、實物、有價證券和宴請。
二、不許采取不正當手段為本人謀取職位,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許愿,打擊報復,營私舞弊及搞其他活動。
三、不許利用職權在校招生、職稱評定、評模選優(yōu)、教師聘任及調動,工程建設等工作中徇私情、優(yōu)親厚友或營私舞弊。
四、不許參與賭博,不得參加涉及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。
五、不許借婚喪嫁娶等機會借機收斂錢財。
六、不許超標準配備小汽車,濫用公車,不得用公車學習駕駛技術,不得違反規(guī)定自駕駛公車。
七、不許在住房方面違反規(guī)定,公款購買、裝修住房等。
八、不許利用職權拖欠公款不還,公款私存為個人及親友從事營利活動。
九、不許用公款游山玩水、大吃大喝、揮霍浪費。不得用公款報銷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。
十、不許違反學校規(guī)定,擅自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或值班崗位。